廣角鏡是一把兩面刃,用得好的話,會有超過直覺視角的感受,用得不好的話,就只剩下「好廣喔」這種無關痛癢的評價。坦白說,在2年前,我根本不會用廣角鏡,除了拍大合照的時候可以裝得下多一些人,我對於廣角鏡是一沒經驗,二也沒多大興趣,當時我的想法是,與其花大筆錢去追求廣角,何不多退兩步去把「景」裝進我的構圖裡。
一隻評價好的廣角鏡是不便宜的,一隻大光圈的廣角鏡更是高價。以定光圈f/4的17-40來說,要價至少600現大洋,即使是ebay上的二手鏡,也沒便宜到哪,而一隻定光圈f/2.8的16-35,要價更是驚人(1400左右吧)
所以各位明白為什麼我會排斥使用廣角鏡了吧!更何況我手上的rebel還是有1.6x視角調正的curse,原本有小廣角效果的28mm,在乘上1.6倍之後變成標準鏡50mm,要達到一般廣角效果(小於32mm),就得灑更多銀子去買個更貴的「超廣角鏡」來當「一般廣角鏡」使用。
「要那麼廣作什麼?」是我一直以來的基調。
經過多次在室內拍大合照時,被迫退到牆角的經驗之後(上面這張就是),我決定買一個二手的廣角鏡來玩玩,為了「以時間換取價錢」,我得往「已停產」的鏡頭方面看,最後停在一隻1996年生產的20-35L上,(註1)。但是雖然有了這個爺爺級的L鏡,到我真的習慣用它,又是很長一段時間的適應。
和長鏡不同之處,長鏡可以輕意的是把主角突顯,一是內容單純,二是背景模糊。但是短鏡一口氣可以裝一堆東西,如何把主題突顯變得相對不易,所以在構圖上就得隔外下功夫,而且廣角有變形的特性(這句話當然不包括貴到碰不得的移軸鏡),所以一開始我總是抓不對水平線,我記得我用右邊的垂直線對齊觀景窗,但是出來的照片歪得我的脖子都覺得有點酸了… (最上面那幾張DC的照片都是轉過的。)
也因為廣角變形的關係,也能夠藉由視角改變作出一些有意思的構圖,比如說「長腳」拍法,上面那張上籃照,各位不覺得K先生的腳長得驚人嗎?而相對的俯角又可造成主題強烈的大頭狗照片。(像是這張)
也許正如某些人所言,廣角,是練習構圖的好幫手,往往在俯角、仰角之間,選擇入鏡的元素的同時,幫助我多了一些思考的空間。
復習一下:
- 凡是小於35mm可以算廣角,小相機多數也是有廣角的
- 仰角近拍的話,可以用廣角變形來作出長腿效果
- 俯角近拍的話,也會有突顯主題的大頭狗效果
- 小心水平線抓錯啊……
【註】是的,1996年,和我的車一樣老,現在各位看官知道為什麼這個blog會叫這個名字了吧!1996年除了是我們相識的那年之外,也是我心愛的maxima和鏡頭的出生年……所以才真的叫,「所有的故事,都得從'96說起……」
我要通緝你的娘子。
回覆刪除請她上msn和我連絡。